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任后监督,提升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质量的实效。近年来,吉安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探索创新,奏出“供”“述”“测”三步曲,激励督促干部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。
“供”出承诺
“由衷地感谢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,提名我为县民政局局长人选,如果此次我的任命提名有幸通过,我将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团结一致、奋发有为,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、勇争先......”
任前供职发言人员围绕全县发展大局,从干好本职工作、争创特色亮点、破解瓶颈制约等方面作出庄严承诺。2021年以来,吉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拟任职人员宪法知识考试、向宪法宣誓的基础上,还通过网络播放供职发言等方式,组织26名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全县人民公开“供”出承诺,接受人民监督,推动领导干部时刻牢记使命、牢记承诺,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到最好、干到极致。
“述”出作为
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述职评议,帮助我及时查找出存在的不足,明确了今后依法履职的方向和重点。”6月8日,吉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5名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述职报告,会议邀请近40名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会议。
为进一步促进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,推动向人大述职制度化、长效化。吉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,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干部任后监督工作机制。《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》每年明确5-6个述职对象,确保每届政府部门全覆盖。在听取履职报告前,还对履职报告严格把关,即要求实事求是的撰写工作业绩,又要求报告依法履职、办理代表建议意见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等工作情况。
“测”出民意
“人大述职测评不仅仅是测评被测评对象在人大代表、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,更是通过这种监督方式帮助其改进工作。”吉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子安表示。
述职结束后,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进行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,测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,投票环节安排电视台全程拍摄。测评结果分为满意、基本满意、不满意3个等次,测评结果当场公布,同时向县委报告、向县政府通报。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,现场作整改表态发言,并在4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整改情况。对整改不力的,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县委,促使干部认真查摆问题,真改实改、担当作为,推动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