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,结合工作实际,以县委名义出台《关于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规范明确乡镇人大工作、有序安排主席团日常活动,全面提升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水平。
优化体制机制,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组织保证。《实施意见》就基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组织体系上作了明确规定。一是明确人大干部工作重心。乡镇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和1名专职副主席,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;明确1—2名人大干部,协助主席、副主席开展工作,保障乡镇人大日常事务有人办理,上传下达有人联络。乡镇人大主席、副主席在年度考核、评先评优、干部使用上充分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。二是优化主席团成员结构。主席团成员除人大主席、副主席外,重点从乡镇党委、村干部、教育、卫生、产业带头人等优秀代表中产生,必须具备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律、经验丰富、有一定议事能力等条件。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。根据主席团9项职责,建立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7项制度,进一步规范、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。
明确职责使命,在依法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。《实施意见》按照选举、会议、监督和代表工作四个方面细化了具体规定,积极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。一是严格法定程序,认真做好选举工作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,严格工作程序,确保代表选举依法、程序合法、结果有效,依法提出候选人,认真贯彻党委人事意图,依法开展任后监督。二是合理安排布置,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。依法明确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、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次数、会期、召开时间及会议基本议程安排等。三是坚持继承创新,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监督工作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,聚焦乡镇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,探索和丰富监督形式,采取视察调研、执法检查、工作评议、领衔督办、约见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,切实推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、改进工作、解决问题。四是深化代表服务,全面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效能。全面落实“双联系”制度,出台《吉安县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》,启动新时代“人大代表联络站+”建设,创新推动“人大代表联络站+乡镇人大主席团”实践,全面推行“争当三个标兵、发挥六员作用”的代表工作模式,开展人大代表“两进六到户”活动。
强化工作保障,合力支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实践。《实施意见》对乡镇党委重视、政府支持提出了硬性规定。一是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人大主席团工作的领导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报,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,将人大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。二是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。密切与人大的联系,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,为乡镇人大履职创造宽松的环境。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丰富有效的履职实践,架起群众与党委、政府的“连心桥”,扩大基层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,加强农村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